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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关护基地应对低龄犯罪 长沙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教育

2019-01-13 21:51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设立关护基地应对低龄犯罪

代表建议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教育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刑法,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应当如何对其监管教育?

长沙市人大代表孟繁英建议,建设关护基地加强心理教育,同时促进家庭教育的功能完善。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实习生谌千慧长沙报道

未成年人发生违法犯罪,往往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何加强这些孩子合法的管理,令其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改过自新,以及将来能正常回归社会生活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园长孟繁英说。

为此,孟繁英向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名为《加强对低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监管教育》的建议。

现状:“无处罚无教育”中空地带

根据去年6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在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其预防方面,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最易犯盗窃罪、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同时,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以初中生为主,占比为68.08%,是犯罪预防的主体人群。

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伴存的是,低龄涉罪未成年人正面临“公安抓不了、学校不能收、家长管不了”的状况。“他们不再适合回学校,因为威胁性太大,随时可能殃及周边安全。”多年致力于青少年保护的孟繁英说,随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尽管我国立法中有“收容教养”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收容缺位的情况也有发生,“这种未满14周岁但又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形成了一个‘无处罚无教育’中空地带。”

“送少监所?送工读学校?有什么依据?”孟繁英反问,“我们要探索有效干预措施”。

建议1: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关护基

加强对低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监管教育,孟繁英认为有必要建设关护基地来应对目前低龄犯罪当事人“无处罚无教育”的中空地带。

她口中的关护基地,是有严格制度进行监管的场所,“是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对低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全封闭、全方位的管理。”孟繁英说。

她认为成立关护基地,可以对他们加强心理教育、回归社会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获得必备生活的技能,促进他们顺利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但成立关护基地,还需要相应的政策配套。孟繁英认为,需要为关护基地接收低龄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提供法律依据;明确工读学校生源来源与相应负责机构;同时为工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提供配套政策、资金、师资保障和管理。

建议2:引入社会力量,建立家长资质培训

针关护基地在接收低龄犯罪未成年人方面存在的配套资金不足、专业师资力量不强、专业教育场所受限等困境,孟繁英还建议吸纳长期关爱、服务特群青少年的优质社会力量参与,以联合的方式建立特群青少年关护基地,合力进行教导帮助,达到教育感化作用。

在加强合法管理的同时,孟繁英也建议要促进家庭教育的功能完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与职责。”孟繁英说,她认为,父母的角色和责任无疑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最重要的和无可替代的,要发挥监护人的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家长在监管教育未成年人中的独特作用。

同时,建立家长资质培训,对监护人也要加强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适用正确的教育方式。

专家观点 建议收容教养进行感化性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能否返校继续教育?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黄明儒教授认为,“尽管他们的受教育权利尤其是接受义务制教育的权利没有被剥夺,但在普通知情者眼里,他们是犯罪者,周围家长的担心是很容易理解的。并且这类孩子内心存在的犯罪心态外化在性格和行为上,有可能对周围的人造成实质性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反对不经过法律程序就把他们送回学校的,应该直接由法院做出裁定,并由政府收容教养。”

黄明儒认为,政府收容教养首先可以保证这些孩子继续接受文化教育以及心理教育,从孩子的角度来说,未成熟的心性让他们还有可教化的可能性,“所以完全惩罚性的教育是不可取的,主要是感化性以及生存技能性教育。”

对于代表提议的加强对低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监管教育,他认为监管还是要分情况来看,“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教育是家庭教育,如果基本的家庭教育不能满足,那么就要依靠政府收容教养,由法院下一个条令,说明该部分未成年人触犯了刑法但不负刑事责任,政府收容教养进行强制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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