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
“十二五”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规模迅速扩大,普及程度快速提高,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也逐渐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但是,随着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张,一些幼儿园存在的办园条件差,园舍场地紧张,玩教具材料匮乏,教职工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流动性大,教育活动“小学化”,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携程亲子园等虐童事件的发生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预防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迫切要求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从抓普及向抓规范、提质量上转变。可以说,《办法》的出台是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化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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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所育是一种态度,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未来一代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期盼;幼有所育是一种回应,表明了党和政府直面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期待;幼有所育是一个承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发展0—6岁儿童教育的决心和努力;幼有所育是一个号令,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的投入,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的发展和成长,都来关心儿童保育和教育事业,共同为儿童获得有质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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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农村儿童在健康、营养和教育方面存在差距;城乡早期儿童发展服务资源不足,社区儿童服务基础薄弱。希望我们共同推动儿童早期发展事业尽快走上发展的快车道。
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又一次重大部署
三是把督导顶起来。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评估、验收和督导机制,国家层面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地方层面建立专项督查机制,聚焦重点和薄弱环节,让政策真正落地、取得实效,确保第三期行动计划如期实现。
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从“督政”的角度,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发布,则是为督导部门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测和督导评估提供了依据,从“督学”的角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园。两者的贯彻落实,将有助于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完整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千千万万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专家评析】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华爱华:
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为学前教育事业保驾护航
综观中央及省的政策,积极鼓励与大力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园成为价值共识,但接下来的关键是,各级政府如何将价值共识通过实际政策变成行动共识。
“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3月5日,中国教育报刊出报道,《刘焱:“所谓‘1号提案’,我有不同意见”》就此回应热点。刘焱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财力有限,还不适合这样提。从国家的财政能力、师资储备来看,也不具备可行性。义务教育带有强制性的特点,我们不能强迫3岁的孩子去上学。从世界的情况看,现在也只有很少的国家把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中国在“幼有所育”的大目标下,需要进一步提升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战略定位,也需在制定法律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方面,给予更优先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