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行动计划》本身不出台新政策,其核心理念是通过系列活动,使国家已有的职业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规范、标准和要求全面落地,真正成为职业院校实际行动。《行动计划》主要体现了4个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6大行动,对症施治、标本兼治,提高职业院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重在院校行动。明确《行动计划》的主体在职业院校,6大行动20项重点任务中的14项责任主体均是职业院校,通过实施这些重点任务,促进职业院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逐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三是强化活动设计。《行动计划》的设计,以活动促管理、以活动促落实,着力提高职业院校广大师生的参与度;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部还将组织动员科研机构、相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出版机构等多方力量的参与,形成《行动计划》的合力和氛围。
四是注重科研引领。在《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注重科研的引领作用,加强现代学校制度、章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及监控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优化服务,我们将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大样本网络调查,形成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为学校诊断、改进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实证依据。
问:《行动计划》出台后,将如何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行动计划》在文本设计上就注重了工作落实机制的建立,明确责任、细化要求。为实施好《行动计划》,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书。《行动计划》确定了3年行动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内容涵盖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的6大行动和4大保障措施,既有涉及重点领域和问题专项整治的阶段活动,也有对管理薄弱学校的跟踪指导,建立职业院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国家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地”机制等持续工作,做到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行动计划》确定了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主体,确保有效落实。教育部负责行动计划的总体设计、全面部署和监督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行动计划、检查指导有关重点工作;各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院校负责具体落实。
三是拟定路线图。《行动计划》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安排,确保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同时开展多层级、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引导和帮助职业院校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四是划定时间表。《行动计划》附设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按“截止时间”和“持续实施”两种表述方式对各阶段重点任务分别明确了时间进度,规定了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目的是督促各责任主体按照时间表进程行动,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掌握重点任务推进节奏,确保《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