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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每年抽检一次 存在问题或被撤学位授予权

2018-12-23 13:40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中国网1月2日讯(记者王龙龙)近日,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国务院学委会与教育部联合发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征求意见稿)》,要对博士、硕士论坛进行每年抽检。

据《办法》介绍,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军队系统学位论文抽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议。2位复议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连续多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根据《颁发》,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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